學校展示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時的注意事項

為促進國民教育及加強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,中小學必須在舉辦慶祝元旦日(1月1日)、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(7月1日)、國慶日(10月1日)的活動時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。教育局亦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,例如開學日、開放日、畢業禮、水/陸運會、學校周年慶典、中華文化日等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,並鼓勵學校定期展示國旗及區旗,及/或奏唱國歌。於升掛國旗和區旗時,教職員和學生必須保持肅立和舉止莊重,奏唱國歌時要遵守相關的禮儀,以示對國家的尊重,及展現他們作為國民的良好素養。對於非中國籍的教職員和學生,奏唱國歌時遵守相關禮儀,是尊重身處國家的表現。

(詳情請參閱:教育局通告第9/2020號:展示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)